按照现行政策,在杭州市区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)满15年,可在杭州办退休。
【省外户籍】累计缴费满15年,在浙江省内累计缴费满10年,最后参保地在杭州;
【省内户籍】累计缴费满15年,最后参保地为杭州。
①《企业职工退休“一件事”联办申请表》(线下窗口填写或网上下载后填写);
②本人身份证或有银联功能的三代社保卡(省外户籍需携带户口簿);
③职工档案(如有须提供);
④原管理岗位女职工55岁退休需提供原管理岗位合同。
①本地户籍灵活就业参保人员,向户口所在区的社保经办机构申请;
②外地户籍参加杭州市区(萧山区、临平区、余杭区、富阳区、临安区除外)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,向杭州市社保窗口(杭州市上城区中河中路248号)申请;
③外地户籍参加萧山区、临平区、余杭区、富阳区、临安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,向参保关系所在统筹区社保经办机构申请。
个人身份参保与单位参保只是参保方式不同,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是一样的。
养老金的高低主要与缴费基数、缴费年限(含视同缴费年限)、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、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。因此,在以上因素相同的情况下,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保与企业职工在单位参保,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一样的。
参保人员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,自办理手续次月起,由社保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。
三审 | 骆程洪