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年临平区中小学、幼儿园秋季插班(转学)申请信息登记以网上申报为主。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,同时兼顾学生实际情况,原则上转学的申请和审核工作安排在暑假进行,在此期间内,因学生家庭户籍且实际居住地同时迁移等正当理由,确需插班(转学)至临平区中小学、幼儿园的学生,家长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线上信息填报。
一、插班(转学)申请时间及流程
(一)平台开放时间
2023年7月1日9:00-7月15日17:00
(二)申请登记方式
学生监护人可登录“浙里办”→搜索“入学入园服务”→点击“报名专区”→点击“插班(转学)申请”,进入后进行相关信息填报。
(三)转学办理流程
网上信息采集(7月1日9:00至7月15日17:00) →信息查验→录取学校电话通知(8月20日左右)
二、登记申请受理对象
(一)因学生家庭户籍且实际居住地迁移至临平区的适龄儿童。
(二)因工作地或居住地迁移至临平区且符合省市区认定的E类及以上人才子女。
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注册,有全国学籍号且非问题学籍;正常就读1-5年级,7-8年级的学生。因学位资源问题且兼顾学生实际情况,毕业年级学生不建议转学。
三、登记申请须准备的材料
(一)临平区户籍儿童
1.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;
2.监护人有购房的提供房产证(限临平区购房);
3.学生信息表(中小学儿童提供学籍信息,幼儿园儿童无需提供)。
温馨提示:
如户口簿信息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人与申请转学学生关系的,还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结婚证等辅证材料。
(二)省市区认定的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
1.E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证明;
2.房产信息(房产证、购房合同或租房合同);
3.亲子关系证明(家庭户口本或出生医学证明);
4.学生信息表(中小学儿童提供学籍信息,幼儿园儿童无需提供)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登记信息通过共享大数据及现场查验相结合方式进行核验,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、虚假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的,一经查实,则视作无效申请;
2.根据中小学公民同招要求,中小学学生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,录取结果不能更改,原则上不转学(长幼随学除外);
3.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学学生,依据空余学位情况,统筹安排,有序接纳。当学区范围内符合插班(转学)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时,将根据“住、户、房一致优先原则”,按学生本人迁户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;
4.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适龄儿童,依据家长意向选择及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。当申请人数超过幼儿园空余学位时,根据适龄儿童迁户时间及相对就近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;
5.登记信息时,家长做好学区(辖区)内学校(校区)无学位的风险评估,若不服从调剂,家长需做好无学位而暂在原学校就读的准备;如服从调剂分配的,将统筹考虑区内其余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予以安置;
6.其余学生如有转学需求请直接咨询实际居住地中心学校,幼儿园适龄儿童家长可直接联系附近的民办幼儿园。
咨询电话一览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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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丨基础教育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