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事项为浙江省“最多跑一次”事项,您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线上申报,也可到相关窗口机构进行线下办理。
现该事项办理时间在浙江已缩短为5日以内,在办结后的次月开始发放。有些区县(市)甚至可“即审即办”,非常方便快捷。如果通过社保卡发放,记得要激活社保卡的金融功能噢。
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:
(1)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;
(2)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;
(3)已经进行失业登记,并有求职要求。
2017年12月1日起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08元/月。
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,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,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,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。
(1)《失业保险金申领表》原件;
(2)社会保障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;
(3)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;
(4)军龄、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材料原件(非必要,有军龄、工龄等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需提供)。
以上材料通过数据共享由经办机构自行获取的,申请人可不再提供。
线上线下均可办理。
线上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、浙江政务服务网、浙里办APP、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申报;
线下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、人力社保基层服务平台均可办理。
注:
关于大龄失业人员待遇延长政策
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,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,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;
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(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)的参保失业人员,可申请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,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参保缴费年限,按规定审核发放失业保险金。
资料:资料:杭州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、杭州人社